2013年9月13日 星期五

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號碼

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,是台灣設有戶籍的中華民國國民,
即台澎金馬人民的主要身分證明文件。
根據《姓名條例施行細則》第二條的規定
:「國內有戶籍國民本名之證明為國民身分證,未滿十四歲者,得用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代替之。」
所以從我們一出生,就會有一組數字跟著我們
但是你知道身分證字號是怎麼來的嗎?

1931年12月,國民政府頒布了《戶籍法》,
規定要開展戶籍登記和戶口調查,用以掌握各地人口分佈情況。
1947年5月,政府開始製作雙頁折疊式白色第一代身分證,發給18歲以上國民。
早期照片並不普及,部分省市政府所發放的國民身分證並不張貼照片,
不過一定都有紀錄左右手指紋,
規定指紋分「箕」「斗」兩類,分別用「x」和「o」表示。
記錄指紋時由左到右自大拇指起數至小拇指,
十個手指的指紋均要標識,如「左oooox,右ooxox」
現在的身份證是2005年12月2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全面換發的第六代身分證
目前的中華民國身分證字號一共有十碼
包括起首一個大寫的英文字母與接續的九個阿拉伯數字
英文字母代表的不是出生地,
而是申報出生登記(報戶口)之戶政事務所所屬縣市
例如:A是台北市,C是基隆市,F是新北市
而首位數字則是拿來區分性別,男性為1、女性為2,
與ISO 5218以及類似的《中華民國國家標準》CNS 8381《資訊交換-人類性別表示法》的用法相同。
第二碼至第八碼為流水號碼,按鄉鎮市區及村里別與申報順序配賦
第九碼為檢查號碼

所以身分證的號碼不是隨意產生的
但是怎麼驗證身分證字號的真假呢?
例如:B120863158
B的轉換字元是11,變成11120863158
這11個數字,依序個別乘上19876543211,後相加
1x1+1x9+1x8+2x7+0x6+8x5+6x4+3x3+2x1+5x1+8x1
=1+9+8+14+0+40+24+9+2+5+8
=120
然後再除以10
如果整除,該組號碼就是有效的

以上資料來源維基百科,更多相關資料請到以下連結
http://zh.wikipedia.org/zh-tw/%E4%B8%AD%E8%8F%AF%E6%B0%91%E5%9C%8B%E5%9C%8B%E6%B0%91%E8%BA%AB%E5%88%86%E8%AD%8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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